长江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
根据《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学〔2016〕9号)、教育部《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学[2006]4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研厅[2016]2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》(教研[2016]2 号)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会议要求,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以下复试录取办法。